2013年11月22日,青岛发生了“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举世震惊。截至11月25日,死亡人数已达到55人,另有9人失踪、136人受伤。事故发生后,官方发布了事故认定结果,总结了三点,我简略摘抄如下:第一,输油管道与城市排水管网规划布置不合理;第二,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对输油管道疏于管理,造成原油泄漏;第三,泄漏后的应急处置不当,未按规定采取设置警戒区、封闭道路、通知疏散人员等预防性措施。对此,我想谈谈自己的看法。

从事故调查的角度上来说,有如下几点建议。首先,应调查设计图纸是否有审查程序,查看图纸审查记录。设计是工程的灵魂,所有施工都要根据设计图纸完成。从事故发生的地点来看,管道处于城市主干路或次干路的道路下方,沿路敷设是否符合石化行业标准?与市政管线有无安全冲突?管道周边安全距离是否达标?这些问题都需要确定。并且,此类问题属常规问题,有大量的国内外规范和做法可以参考。

第二,要调取备案资料,检查当时施工企业的施工资质,是否有能力施工输油管线,调查项目是否按照国家规定,经过了正规的资格审查及招投标程序。施工环节是最容易出问题的部分,且中石化是中国最大的企业之一,它有着遍布于全国的工厂、管网,其项目实施水平也参差不齐,加之有中国特色的施工腐败深入骨髓,难保不出事。

第三,调查施工过程的组织计划,在关系到管线安全的方面,有没有控制点。施工作业人员专业资质是否齐全,是否持证上岗,施工人员中有无缺漏专业,是否有专职安全员,是否聘请专业的工程监理,是否在当地政府部门进行了施工备案。事故发生时,参与维修人员是否满足以上要求。

第四,根据相关技术资料,检查输油管线穿越道路部分是否实施相应防护措施。与市政其他管线是否有安全距离要求,如不满足要求,是否有防护措施。检修、维修现场施工人员是否发现危险,并采取防护措施。

第五,管道基础处理是否满足要求,管道施工后回填是否满足要求。诸如此类的施工过程细节问题,往往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大隐患。地下管道属隐蔽工程,此类问题解决不好,将给安全留下重大隐患。维修或检修时,是否对开挖进行安全评估,是否采取防止破坏的措施。

其实,上面的建议适合于各种施工事故的调查。当然,输油管道有着他的特殊性,它隶属于化工行业,这个行业里面有很多成文或者不成文的规定,是外人难于知晓的,必须根据行业的自身特点对事故进行客观、冷静的分析,切勿盲目判断。

从网上发布的施工现场图片来看,可以看出的主要问题有很多。首先可以看到维修现场机械开挖深度过大,接近管道位置必须进行人工开挖。图中甚至可以看出挖机是从路边随便找来的,并非专业施工队伍。此外,回填土土质中明显含有大量的石块等建筑垃圾。现场隔离措施过于简单,隔离距离过小,无关人员甚至可以随意出入。图中人员仅有一人佩戴安全护具。所有人员都没有设计图纸和维修方案等文件,组织计划性极差。人员态度散漫,没有认识到任务的危险性和重要性,等等。

从事故调查的难度上来讲,如此重大的责任事故与其他类型事故并不相同,例如,地铁施工现场垮塌,立交桥垮塌(立交桥被超重车辆压塌已经成了一个笑话),建筑结构垮塌等,这些事故由于事故发生原因明显,现场取证较为容易,在事故发生一个月内基本可以得出结论。但诸如此类的重大事故,由于现场破坏严重、各方势力博弈等问题,其调查程序没有半年至一年的时间是很难调查清楚地,其调查取证过程会面临各种阻挠和挑战,有些问题甚至可能几年的时间都无法得出完整的结论,远不是看看照片,查查资料就可以解决的。

但是,事故已经发生了,政府在积极抢救伤员,安抚死难者家属的同时,需要迅速启动事故彻查程序,从现场取证到深入调查。同时做好与媒体和民众的沟通工作,我建议有以下原则:很明显的问题要直白易懂地说、迅速的说;根源问题要谨慎的说,有根据的说;普遍关心的问题要全面的说,统一的说;敏感的问题要勇敢的说,毫不忌讳的说。这样,才能避免媒体过度猜忌,引发社会的不满。

之前,总有网友会对各种事故进行福尔摩斯式的分析和判断,我并不反对民间力量参与这种事情的调查和判断。但是这种调查和判断,必须建立在专业、准确、负责任的基础之上。不能借机哗众取宠,甚至借此娱乐大众,导致大众对当代化工产业的无谓误解,激化企业与社会的矛盾。“科学”这个词在这个时候可不是“民间科学家”所能摆布的东西,这可能关系着整个产业的健康发展和几十条鲜活生命的尊严。我们在诸如转基因食品、P*X*项目等等问题上,已经出现了这种苗头。当然,反例也有,例如,所谓的绿色能源——太阳能产业,反而造成更加巨大污染的问题,皮草衣服的加工和普通衣服的加工到底哪个污染更小等问题,至今在大部分公民的脑子里都还是一片空白。我们大多数时候都是更容易相信概念这个东西,而忽视了科学和审慎。

写到这,我拿起了手边的那本《设计,人类的本性》(亨利·波卓斯基),作者说:“无论技术多么过时或者创伤有多新,无论它在书中还是明天新闻上,每个案例研究都是认为失误和错误推理挫败最佳既定计划的潜在理解范例。”

我以此作为文章的结尾,并深以为然。(P.S. 不过这句话也翻译的也太烂了)